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 承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30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776次
康政知〔201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一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临州府发〔2018〕14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县县级政府部门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5项。其中: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7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5项;承接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许
可事项调整为备案制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变更名称的1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3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接、管、服”各项工作,细化完善本系统、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承接后的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项).doc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