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政办发〔2018〕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直单位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即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成立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股向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集中;单位行政审批权向县政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进驻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办理到位。为确保全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县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依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
的原则,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立“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新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范围
县直及省州驻康有关单位中,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单位有34个。具体为:发改局、教育局、外侨办、公安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水电局、卫计局、水运处、体育局、粮食局、民宗局、档案局、商务局、国税局、气象局、烟草局、县运管分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安监局、市容局、农机局、财政局、地震局、工商局、食药局、环保局、司法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批服务功能相对独立,不存在其他前后审批配套问题,予以保留。所保留的分中心应结合县政务中心建设要求,进行相应的改造和功能升级,接受县政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其审批系统接入全县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接受实时在线监察。其他分中心(包括:工商、食药、质监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医保中心、社保中心)不再单独办公,全部纳入县政府政务中心。
县政务中心要按照各单位行政审批办件量的大小,设置固定窗口和轮流值守窗口,确保以上单位在现有条件下全部进驻政务中心。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事项,规范流程。各相关单位根据现行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本单位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为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打好基础。
(二)整合股室,理顺职能。各相关单位按照“撤一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全面整合单位内设股室行政审批职能,成立行政审批股,设立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原有的内设机构进行更名。即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已集中在一个内设机构的,该内设机构更名为“行政审批股”。二是按照“撤建原则”,单位行政审批职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室承担的,整合机构和职能,设立行政审批股。三是因工作性质特殊,撤销一个原有科室有困难的,可选择在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由该股室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各单位机构调整事宜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将各自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位。各单位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后,行政审批股主要承担审批服务和牵头协调的职能。
(三)集中办理,授权到位。各单位行政审批股进驻县政务中心办公,由各相关单位下达授权书,授予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可以是各单位的分管领导或行政审批股股长)承办本单位窗口即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本单位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会签意见等权限,原单位不再行使审批职能。进驻县政务中心的审批职能应按照“一个窗口受理、内部运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做到受理(接办)、审查、审批、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办理环节全部在县政务中心完成,各部门不得在单位内受理和办理,坚决杜绝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两头受理”、“只受理不办理”等现象。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项目,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多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实行并联审批。各单位要刻制与单位行政印章法律效力相同的“审批专用章”,专用章必须在县政务中心窗口使用。审批项目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须收取费用的,按照公布的标准在县政务中心结算窗口缴纳。
(四)调整分工,配强人员。各单位要调整领导分工,明确由一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完善内部协调监督制度。要按照配优配强原则,挑选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在编人员和中层干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所需人员从各单位原相关审批职能股室中调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便调动,要脱离本单位与窗口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特别是不能安排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的帮扶责任人,已经确定为帮扶责任人的必须在2月底以前重新调整,不再担任帮扶责任人。窗口工作人员的编制保留在原单位,其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县政府政务中心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提拔任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此次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项目清理、方案拟定、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并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
(二)细化责任分工。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县审改办、县政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审定各单位进驻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县编办负责指导各单位将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调整到位,批复各单位审批股室调整;县政府政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在今年第一季度前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